1.对自雇型灵活多样就业形式人员,政策的重点是制定实施一系列支持小型企业创办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
(1)建立和完善针对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的信贷和担保制度,切实解决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创办、经营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
(2)制定对小型企业、个体经营的税收优惠和其他优惠政策,简化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开办的各种登记注册手续,降低收费标准,废除不合理收费项目;
(3)在经营场所、注册资金、经营范围等方面降低小型企业和个体经营的市场进入标准;
(4)建立为小型企业服务的信息服务、经营咨询服务体系,沟通它们与正规部门的联系;
(5)制定实施符合小型企业和个人经营的培训计划,即实施创业培训计划。
2.对受雇于大中型企业的临时工、小时工、劳务工和季节工,重点应放在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上,以防止用人单位在采取灵活用工方式的同时逃避法律义务。
3.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工资劳动者,重点是通过调整和完善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切实有效地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对那些从事临时性和分散性的灵活多样就业形式人员,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及其他打零工者,以及其他一些难以确定其劳动性质的如家庭作坊的雇工、推销人员等,重点是加强对他们的就业服务。
5.将工作重点放在促进和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实现灵活多样就业形式上。
(二)开辟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新领域,加强对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服务
1.城市社区服务业。要使社区服务的就业潜力转化为现实,目前的关键是建立一套有效的社区就业服务体系。首先要建立有效的就业管理和组织体系;其次,要建立以社区为依托的促进灵活多样就业形式的新机制;第三,建立包括街道和居委会在内的基层就业服务网络,包括建立多种形式的中介服务机构。
2.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大中型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将逐步剥离出来,这是一个很大的就业市场,也是一个新的就业增长点。
3.积极开辟小型加工服务领域的灵活多样就业形式。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服务、咨询服务、投融资服务体系,沟通灵活多样就业形式与正规部门的联系,推动下岗职工以各种形式从事大中型企业的零部件加工、包装等生产和服务项目。
4.积极开辟高科技行业和服务行业的灵活多样就业形式。高科技对就业方式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使得就业分散化、办公家庭化成为可能,也使以劳动关系松散化为特征的劳服型就业和承包就业成为一种趋势。
5.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种类型的“劳动组织”。
(三)推动发展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是一种招聘和用人相分离的用人模式,即劳动者由派遣单位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往用人单位工作,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务派遣适应了劳动者工作变动频繁、就业时间短和企业用工灵活的特点,有利于减轻用人单位处理劳动和人事、社会保险问题的成本。
